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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劳模年度考核结果出炉 |
| 572名劳模“优秀”,47名劳模“合格”,无人“不合格” | |
-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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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4月26日讯(记者 李凤仪) 近日,菏泽市总工会、菏泽市劳动模范动态管理委员会通报了2011年市级以上劳模动态管理年度考核结果。在受考核的619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中,572名劳模被评为“优秀”等次,47名劳模被评为“合格”,无人被评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王银香等191名法人劳模、郭绪福等381名非法人劳模被评为“优秀”等次;张九勋等31名法人劳模、梁远献等16名非法人劳模被评为“合格”等次;无人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劳模每人发放1000元奖金,奖金由劳模所在单位支付。 2011年11月下旬至2012年2月,市、县区两级工会组织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采取到法人劳动模范单位现场查看资料、听取劳模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和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的方式,分组对全市222名市级以上法人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进行了考核。 此外,还委托劳模所在单位工会采取听取劳模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的方式对397名非法人劳模进行了考核。2月中旬,菏泽市总工会、市劳动模范动态管理委员会又专门成立检查组检查了8县1区考核情况。根据考核和检查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标准,作出以上评定结果。 据介绍,等次评定是菏泽市、县区两级工会组织根据在对劳模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而确定等次,其中,部分法人劳模对职工生产生活关心不够,职工维权保护机制不健全;少数法人劳模欠交或不交工会经费,造成单位工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这都是劳模等级评定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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