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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领应退诉讼费,三年积攒了13万元
崂山法院推出电子退费
  •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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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赵壁) 法院一旦调解、撤诉或者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用,可以全部或者减半退还当事人,很多人嫌麻烦不愿领小额退费,三年里崂山法院积攒了13万多元。近日,崂山法院推出电子退费办法,转账归还退费。 
  据崂山法院统计,2009年至2011年诉讼费少于100元的案件数量达到5300余件,其中3200余件需要进行诉讼费退费,目前尚有1783件案子的诉讼费还没有退,金额高达133546元。这笔费用如果不退会耽误案件及时归档,而且法院每年财务审计时,都要抽调人员梳理。为方便退还诉讼费,法官办理符合条件的案件时,会一并发放电子退费信息表给当事人,结案时法院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将应退的费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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