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潍坊无食品企业用工业明胶
唯一获得食用明胶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转产
  • 2012年05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5月1日讯(记者 张浩)针对近期媒体披露部分企业违法使用工业明胶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1日,记者了解到,为防止潍坊食品生产行业受到工业明胶污染,潍坊市质监局已迅速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明胶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有使用工业明胶的违法行为。
  潍坊市质监局食品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山东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潍坊市质监局配合开展乳制品中铬应急风险监测。抽取潍坊7家乳制品生产企业14批次样品,送省级检测机构进行监测检验。同时,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对唯一一家获得食用明胶生产许可证并已转产的企业——青州市康力特化工有限公司,注销其食用明胶生产许可证。
  另外,潍坊市质监局还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明胶原料和使用明胶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取包括乳制品、糖果等6家食品生产企业的19批次产品。目前,正在加班进行检验。
  同时,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食用明胶原料进货把关情况进行检查,共对32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使用工业明胶的违法行为。企业所进食用明胶均来自正规食用明胶生产企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