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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半年多仍在“领取”养老金
  •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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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日讯(记者 侯艳艳) 从去年7月起,烟台60岁以上的无业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记者走访发现,一些社区存在老人去世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现象。
  2日,在向阳街道办事处兴隆街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说,社区一位老人去年10月去世后,居委会没有得知老人去世的消息,人社局在老人去世后发放了半年的基础养老金,共计330元。工作人员说,类似的事情,去年以来已在社区发生了几起。在烟台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社区也遇到几起给去世老人继续发养老金的事。“老人去世后,居民大都不会主动来居委会报告,而人社局的人口信息是从居委会得来的。”就出现了养老金继续发放现象。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以社区为单位发放,因居委会无法及时掌握社区人口变化情况,就出现了给去世老人继续发养老金的情况。
  该负责人称,近日人社局通过与公安部门协商,直接从公安部门获取了去世老人的信息,今后,将每月对去世人口进行清查。追回多发的基础养老金后,将对享受养老金的老人姓名公示,设举报电话。人社局还将对享受养老金者每年进行一次“生存认证”,通过将户籍证明交给社区,防止冒领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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