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泰”火腿吃出蓝色异物》追踪 |
消费者收到厂家200元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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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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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5月2日讯(见习记者 孟凡萧) 2日,本报C08版刊发了消息《“黄老泰”火腿吃出蓝色异物》。2日下午,买到问题火腿的消费者赵先生收到了黄老泰厂家200元赔偿金。 家住三里铺小区的赵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在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一根“黄老泰”牌火腿肠,价值6.8元。一家人掰开火腿肠分着吃时,发现里面竟有一块蓝色异物。 “看起来好像是塑料,碰了一下挺硬的。”赵先生说,他一看里面有异物马上不敢让孩子吃了,并把剩下的火腿和包装都保留了下来,送到了报社。赵先生表示,他希望“黄老泰”厂家能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并给予200元赔偿金和书面道歉信。 随后,记者把消费者的要求反映给了“黄老泰”厂家。厂家表示,他们将派聊城地区销售代理解决此事。2日下午3时左右,“黄老泰”厂家聊城地区销售代理张女士来到报社。张女士在见到问题产品时说,现在公司已经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了排查,为进一步确定原因,明天公司将派质检人员来核查,到时会给消费者一个合理、明确的解释。 “我们能满足消费者200元赔偿金的要求。”“黄老泰”厂家聊城地区销售代理张女士说,可以当面向消费者道歉。 2日下午5点30分左右,由于消费者不方便与张女士见面,张女士来到本报社将200元赔偿金交由本报记者转交并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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