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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建成成建制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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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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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日讯(记者 王晓霜 通讯员 钱晖) 5月2日,滨州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召开,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下一步滨州市要重点做好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帮助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问题,力争年内建成几处成建制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在滨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建立首批3—5处妇女儿童家园。 女性社会地位 明显提高 据了解,自2002年1月份实施《滨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滨州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十年以来,滨州市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女干部31309人,占干部总数的38.9%,比2005年提高1.2个百分点;第十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女性进村委会的比例达100%,比上届提高72%。 另外,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基本形成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社会救助和社会监督五大体系;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1151起,打掉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团伙30个,抓获作案成员125人,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14人;法院依法审结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类案件410件543人。 在社区建立 妇女儿童乐园 目前,城乡、区域间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婚检率偏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滞后仍是滨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两纲”中明确要求,市和80%以上的县区要建有1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目前,滨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正在建设中,县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阵地建设却尚未起步。下一步,滨州市要力争年内建成几处成建制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在全市城市、农村社区建立首批3—5处妇女儿童家园。另外要促进妇女创业就业,重点关注贫困女大学生、城镇女性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开展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为求职妇女提供就业岗位,加强妇女就业权益的维护,纠正劳动用工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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