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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新规实施一月
美白产品还在热卖
  •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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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2日讯(见习记者 丁彤) 4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规定,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品种,对香精、防腐剂坚持少用或不用原则。这一规定已实施一个月,4月30日,记者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嫩白”、“美白”等字眼在儿童护肤品中仍然存在。
  据了解,新规规定,使用人群为年龄12岁及以下儿童的化妆品,凡是注明“儿童用产品”字样的,均须按照儿童化妆品要求进行申报。这其中,新规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要求:儿童化妆品除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外,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还应坚持少用、不用原则。另外,为了预防过敏性危害,还规定儿童产品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
  4月30日,记者走访了枣庄市区部分超市、洗化用品店发现,市场上儿童用防晒霜、润肤露、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水等用品一应俱全,品种数量等与成人用化妆品不相上下。儿童护肤产品还是有很多注明了“嫩白”、“美白”、“保湿”等字眼,如“儿童嫩白霜”、“儿童润白洁面乳”等,还有些保湿产品也同样注明了“保湿”功效,并且这些儿童用品的价格普遍不低。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年轻母亲,“给孩子买这类产品时肯定要看都有什么成分,但是有些专业术语真是看不懂。”张女士说,“现在小孩的润肤霜一般都含20多种成分,其他的我也不懂,不过儿童护肤品不应该添加香料啊。”也有些市民对“新规”中出现的“少用”、“不宜”等字眼道出了自己的疑问。“既然香精等成分不好,为什么不直接禁用?少用的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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