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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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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5月2日讯(记者 袁沛民) 2日记者从市中区政府获悉,为扶持奖励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中区设立2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设立2000万元企业还贷周转金,为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支持。 另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纳税5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以2011年为基数,五年内每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25%以上部分作为财源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对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在市里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的基础上,区里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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