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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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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算经济账,而忽视公路的公益属性,就很难触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反而可能使得一些获利部门越有钱越热衷于收费。
□本报评论员 崔滨
直到今年“五一”,上海沪嘉高速公路才正式结束了14年的收费成为免费公路;而在收了27年费后,济南黄河大桥仅仅对部分车辆实施免费通行。 尽管公众对取消收费公路“遥遥无期”的现状多有指责,但据媒体报道交通运输部人士称:“如果不收费,就要由财政来出资归还。交通部曾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但财政拿不出2万多亿元钱来。” 回溯收费公路的历史,由于公路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仅靠公共财政资金力所不逮,出台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鼓励政策,对于发展公路路网、改善民众出行条件,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将收费公路当成了地方财政的“提款机”,不仅随意增加收费点、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超期收费,更无视公路的公共属性,将其作为上市融资的资产。尤其是因主管部门之间的利益无法平衡,本应姓“公”的公路不得不站在公众的对立面,变成为与民争利的工具。 虽然2万多亿元的公路建设债务不容小觑,但不论是主管部门还是地方政府,都应该认识到,“公路”之所以将“公”放在“路”前,正是表明道路资源是服务于全体公众的;更何况,建设公路的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归根到底都是由民众提供的,公路同样是属于全体民众的财富。 早在2008年,国家审计署就对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违规设站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期限等有过结论,认为其给社会增加了较大的负担;而且从去年6月份开始,国家5部委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眼下,仅剩一个月,收费公路清理整顿工作就到了大限之日,可直到现在,除了沪嘉高速公路和济南黄河大桥取消或减免了收费,其他路桥鲜有动作,在很多民众的眼中,这样的成果未免太不给力。诚然,公路收费牵涉中央、地方和民众多方利益,整改难度极大,但如果像济南黄河大桥这样,以减免每年几千万道路通行费的“小账”,换来整个城市“北跨”发展繁荣和景气的“大账”,也不失为一项多方共赢的选择。 眼下,面对民众日益高涨的规范收费公路的呼声,各级主管部门即便无法做到由财政负担全部公路建设债务,也应当看到能否取消公路收费并不完全是钱的问题。如果只是算经济账,而忽视公路的公益属性,就很难触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反而可能使得一些获利部门越有钱越热衷于收费。目前,政府部门应该拿出改变的勇气和为民创利的诚意,朝着取消收费的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叫停到期的公路收费,整顿违规收费的路段,真正让民众看到公路姓“公”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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