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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6万人领价格补贴819万
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为受益人群
  •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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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3日讯(记者 崔维成 通讯员 王歆) 3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获悉,近日枣庄市物价局联合财政等五部门发放了819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惠及全市21.76万人。
  据枣庄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枣庄市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负担。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枣庄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再次连续三个月超过5%,达到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规定的幅度。
  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人群带来的影响,近日枣庄市物价局联合财政等五部门发放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低收入居民一次性价格补贴。
  据了解,此次动用价格调节基金819万元,惠及全市21.76万人。补贴的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标准为(按三个月计发)城市低保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7元,农村低保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9元,领取失业金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标准为69元,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参照农村低保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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