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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令出台一年
部分公共场所仍烟雾缭绕
  •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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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1日,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首次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写入法规。目前,今年新规实施已满一年。3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内部分医院、汽车站、商店、网吧等室内公共场所,发现仍有部分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
多数市民如今自觉遵守禁烟令
  3日,记者在枣庄汽车站的候车厅看到,大厅两侧墙上均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南侧的LED滚动屏上,也有禁烟的提示。记者在候车厅的卫生间水池旁,看见几个人在吸烟。一乘客称,因为大厅里贴了禁烟标志,不好意思在里面吸烟,所以才到这里吸。
  记者在候车厅转一会,发现一个年轻人无视禁烟标志,在候车厅里吸烟。据车站工作人员介绍,禁烟令出台之前,车站已为吸烟乘客设置了吸烟室,但禁烟令下达之后吸烟室则被改为服务室。“现在只要见到在候车厅内吸烟的乘客,我们都会制止,大部分乘客都比较自觉。”工作人员说。
  与车站一样,市区许多医院的玻璃门上也贴着“无烟医院”,大厅墙上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语。虽然在医院里办理手续的市民较多,但记者在医院走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在室内抽烟的市民。据医院清洁工介绍,在室内他几乎看不到烟头,因为一旦有人吸烟就会被制止,而且现在到医院就医的人都比较自觉,需要吸烟的时候都会选择到室外。

食客就餐后坐一起抽烟聊天
  随后记者来到儿童乐园西门对面的小餐馆,此时正值用餐高峰期,餐厅内有很多顾客,在墙上记者清楚看到“禁止吸烟”的标语。记者发现除了在包厢里用餐的客人吸烟外,大厅吸烟的人也很多。有些男士在就餐之后,仍旧会坐在饭桌前吸烟聊天。据服务员介绍,很多用餐的人都是在吃过饭之后吸烟聊天,墙上的标语对于部分顾客而言形同虚设,但作为餐馆的工作人员他对这种现象也见怪不怪。
  在位于人民路的一家小饭店里,记者刚刚坐下两分钟,就被呛人的烟味熏得干咳起来。记者发现,在这个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餐馆大厅里,有3、4个人在吸烟,对于墙上禁止吸烟的标志也熟视无睹。
  在解放路的一家大型服装商场中,一进门记者就看到了禁烟标志。记者在垃圾桶附近和楼梯拐角处也没有看到烟头。正在逛街的李女士说,很少有人在服装商场内吸烟,至少她没有看到过,“服装属于易燃品,如果烟灰落在衣服上就会烫坏衣服,同时,在公共场所吸烟也不道德。”
  而在光明路路段的部分网吧,记者刚进网吧就能闻到一股烟味。墙上虽明确贴有禁烟标志,但很多年轻人仍一边抽烟一边玩游戏,烟和打火机则摆在桌面上。网吧的网管称,禁止吸烟的标志形同虚设,顾客一般都习惯边玩边抽,他们也不好意思多说。
□相关链接:
  新《细则》增加内容: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公共场所包括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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