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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麻黄碱药品人员须建档
我省将开展为期百日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行动
  • 2012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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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4日讯(记者 李钢) 本报4月13日“新康泰克炼出冰毒”的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药监部门曾下发紧急通知。为进一步杜绝利用此类药物非法制毒,省公安厅、食药监局决定自5月7日起开展为期百日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动员企业报备相关从业人员信息,建立相关信息库。
  近年来,不法分子大肆套购、骗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用于提取麻黄碱制造冰毒。4月12日,聊城市警方通报了一起利用新康泰克胶囊制造冰毒的案件,本报进行了详细报道。报道立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省食药监局立即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此类药品购销行为的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此类药品的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5月7日至8月14日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百日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行动。行动重点检查麻黄碱类原料药定点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零售企业。
  根据行动方案,对此类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管理制度、购货方资质审核、客户档案建立、专人负责、索证索票、票账货相符以及购货入库信息反馈、是否存在使用现金进行交易等。
  对经营此类药品的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进的有关票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属于处方药的,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核查处方收存情况和销售记录,是否有非正常、大批量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销售的情况等。
  此外,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省还计划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相关从业人员信息库。动员企业报备相关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掌握全省合法从事此类药品流通相关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建立全省麻黄碱复方制剂流通领域相关从业人员信息库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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