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区户口居民租住廉租房可以随时办理迁移落户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为确保济南市廉租房政策的顺利实施,并为廉租房住户的日常生活、子女入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方便条件,近日,济南公安部门出台与政府廉租房配套制度同步的便民新举措,市区常住户口居民租住廉租房可以随时办理迁移落户。
  只要符合落户条件,可凭《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本人申请、户口簿、结婚证等其他相关材料,本着人户一致的原则,到廉租房辖区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按照实际居住的楼、单元、户次号单独立户,发放《居民户口簿》。(范伟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