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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园绿地,禁止遛狗! |
5月4日起,城管部门开始进行集中整治 | |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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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6日讯(记者 王海龙 通讯员 杨阳) 5月4日起,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始在城区公园、绿地开展禁止遛狗专项整治行动,对遛狗的市民进行劝阻,给市民创造良好的消夏休闲环境。 “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园绿地成为不少人遛狗的场所,这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养狗是个人行为,但是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是禁止百姓养狗,而是要求养狗人在自己愉悦的同时不能影响其他群众的生活。公共场所遛狗行为破坏了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小狗随地拉撒,烈性犬、大型犬伤人的情况在夏天特别易于发生,所以,一定要坚决治理公园绿地遛狗行为。”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王志泉局长对记者说。 5月4日晚7时30分,记者先后跟随执法队员来到洸河公园、人民公园、百花公园、新世纪广场等公园绿地,每个广场绿地上都挂满了禁止遛狗的宣传条幅。不少遛狗人在执法队员的劝阻下纷纷离开,还有的遛狗人远远地看到执法队员后就主动将狗牵走,终止了遛狗行为。 采访中,不少市民告诉记者,不在公共场所遛狗是一种市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随着天气渐渐变热,很多群众将广场绿地作为自己休闲纳凉的好地方,随处出没的宠物狗、大型犬,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 据了解,城管执法、公安、畜牧等部门已经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劝阻市民的遛狗行为。下一步,城管执法、公安部门还将联合严厉打击拒绝或阻挠养犬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于在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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