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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狗患,必须打出组合拳
□菏泽市政府已下发加强市区养犬管理通告,对流浪狗、防疫等方面进行规定□菏泽城管部门将对流浪狗进行集中治理,并希望多部门协同整治城市狗患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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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4日,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自今年3月24日开始,市城市管理局便在城区设置了9个狗患宣传点,经过一个多月宣传后,城管部门将对流浪犬进行集中治理。近日,菏泽市政府下发了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对流浪狗、大型犬、防疫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城管部门表示,对狗患的治理需要城管、公安、畜牧等多个部门协同合作。
9处宣传点 倡导市民文明养狗
  近日,在菏泽天香公园、新天地公园、人民广场等,很多市民都看到了关于城市狗患的宣传展板。这是菏泽市城市管理局举办的关于近日加强治理城市狗患的活动。
  “从3月24日开始,我们在菏泽城区共设置了9处宣传点,倡导市民文明养狗,引导市民不要将狗带进公园、绿地和广场等公共场所。”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高国防说。
  “通过发放《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和喇叭宣教等措施,引导市民文明养犬。经过一个月的持续宣传,效果非常明显。执法人员遇到不文明养狗的市民,都会上前进行劝止,绝大部分市民都会听从城管执法人员的劝止,牵狗离开公共场所。”高国防说。
整治狗患 流浪狗一律收容
  5月4日,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为保障市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树立文明、安全、有序的现代城市形象,4月23日菏泽市政府就发布了加强市区养犬管理问题通告。
  “城区流浪犬的存在,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棚户区拆迁改造遗留下来的,经过一个月的宣传,下一步我们马上对流浪犬进行治理,街头流浪犬一律收容。”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宣教科科长仪维良说。
  记者在菏泽市政府就加强市区养犬管理问题发布通告上看到,文中明确规定未采取有效拴养、防疫登记等措施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只,由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规予以收容。
  针对市民意见较大的大型犬,通告中规定,除公安、科研等单位基于工作需要外,市区内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市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幼儿园教学区和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等集中办公、居住区域禁止养犬。
  在防疫方面,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规定,及时携犬只到畜牧兽医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通告还说明,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公共绿地、市场、商场、商业街区、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娱乐场、候车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治理狗患 不是城管一家的事
  “对城市犬只的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我们城管部门只能对城区公共场所的狗进行处理,不能入户。”仪维良说,如果要对城市犬只全面管理,需要对城区犬只全部进行登记和免疫,这需要公安、畜牧等部门共同努力,形成一个管理的长效机制。
  “治理狗患其实是治理养狗人,公安部门有权利强制要求市民对犬只进行登记,因为我们城管没有入户登记的权利,像狗吠扰民、恶狗伤人的事情只有公安部门才能解决。”仪维良说,对所有的犬只进行登记管理起来也会更方便。
  “关于防疫则需要畜牧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前去免疫办证的犬只发放免疫证明和免疫标志。如果市区的狗都注射疫苗,狂犬病也就可以避免。”仪维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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