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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仅两家医院有人体器官移植资格
发现非法器官移植可举报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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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杨林) 6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发布7号健康消费警示,提醒目前只有青医附院和解放军401医院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格,消费者如果发现无资质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请立即拨打电话85788111进行举报。
  青岛市卫生监督局七科主任刁绍华介绍,为打击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行为,自今年3月21日起,青岛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行为;医疗机构及人员组织、参与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为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提供配型实验、场所、设备的行为;依法查处器官来源不合法,未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器官移植技术的行为。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名单,青岛市有两家医疗机构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格,分别是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项目为肝、肾移植)和解放军401医院(项目为肝、肾移植)。另外,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401医院、青岛市立医院还获得了山东省心脏死亡捐献肝脏、肾脏移植试点的执业资格。 
  刁绍华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时,应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发现无资质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请立即向青岛市卫生监督局举报,举报电话:85788111。执法人员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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