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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金项链戴3天就断了 |
经消保委调解商场才同意退货 | |
- 2012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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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6日讯(见习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夏庆田) 花3260元购买的金项链刚戴了3天就断了,商家却不予退货。这样的遭遇让沂源的郑女士很郁闷。经消保委调解,商家才同意退货。 近日,沂源县的郑女士在县城一商场花3260元购买了一条净重8.66克的黄金项链,刚戴了3天,项链就发生断裂。于是郑女士到商场要求调换,但遭到拒绝,商场销售部门负责人只同意返厂维修。郑女士告诉商家,修可以,但是不能看出明显的接头。5天后,郑女士去取项链,只见断裂位置明显有焊接接头,于是要求退货,商场则表示不予退货。无奈之下,郑女士向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沂源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维修后的项链断裂位置接头的确非常明显。据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国家三部委局《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经调解,商场终于同意退货,并当场把3260元现金退还给郑女士。 沂源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目前,黄金珠宝类商品国家没有三包规定,在退货、换货、修理上也没有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定,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要选择有品牌的珠宝店,购买前须多加留心,如碰到一些以“店行、店规”为理由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向工商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另外,要保存好购货凭证及商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据,一旦出现问题便于维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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