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连续报道追出结果,济南市简化企业环评细则昨日出台 |
企业非“重污” 不需做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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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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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20508/A08/A08_0295.jpg) | 5月4日,本报通过回访,报道济南简化环评细则迟迟未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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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5月7日讯(记者 王光照) 7日,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局、工商局协商出台环评细则:除4类污染较重企业外,其它中小企业无需做环评。来不及做环评的企业,今年可先通过年检,明年年检时再出示环评报告。 本报4月5日以《执照带“加工” 就得做环评》为题,报道了济南市中小企业年审时被环评卡住;4月11日,济南市相关部门承诺将简化环评手续,尽快出台环评细则。5月4日,本报通过回访,报道了《承诺简化环评 22天仍无细则》,反映了企业主盼望尽快出台环评细则的心情。该系列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经过多次研究磋商,7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济南市环保局、济南市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界定工商登记环保前置许可的通知》,明确了4类需要做环评的企业。 按照《通知》要求,下列项目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应当取得环评报告: 第一类为石化、化工、医药、印染、酒精、酿造、造纸、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淀粉制造项目; 第二类为钢铁、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矿山开采、拆船、铸(锻)造,电镀、铁合金、焦化、发电、平板玻璃生产项目; 第三类为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放射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 第四类为危险废物、境外可利用废物、娱乐场所等经营项目。 上述以外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需要提交环评报告。 按规定,上述4类项目,如果已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之前没有做过环评,工商局允许其今年先办理年检,并将有关情况抄告同级环境部门,环境部门及时监督企业完善环评手续;次年年检时,工商部门要求其提交环评报告。 如果工商部门发现一些企业无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上述4类项目,要通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指导和监督企业办理环评手续。 为了使企业经营符合环境要求,对于不需做环评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工商、环保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对于企业在登记许可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济南市环保局与相关部门商定特事特办 年检脱钩环评 济南基本铺开 本报济南5月7日讯(记者 王光照) 今年济南市工商局提出,企业年检必须先进行环评,否则一律无法年检。面对众多等待环评的企业,济南市环保局已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特事可以特办,不涉及重大污染的企业,可先年检后环评。 据了解,早在1998年,国家就出台了企业登记注册环评前置的政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济南市直到2011年才予以落实,积压多年的企业环评问题,短期内如何解决? 济南市环保局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于4月初起草了相关简化环评手续的意见,并于4月中旬与济南市有关部门进行会商,提出先年检后环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做法,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因此,目前济南市企业年检时除化工、造纸、印染、农药等高危行业外,涉及生产加工的企业,允许优先登记备案,日后补办环评手续。年检脱钩环评,全市基本铺开,对于轻微污染的企业,会酌情执行“先年检,后环评”措施。 济南市工商部门已要求在企业年检期间,除高污染的企业外,涉及生产加工的企业,可先登记备案通过年检,然后将企业名称抄报同级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就环评事宜进行监督管理。 同时,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加工等需提供环评报告的项目,实际不从事该业务的企业,允许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然后再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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