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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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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7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高士友 高钧) 7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据悉,实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在全省尚属首次。 该办法遵循客观公正、考核有据、鼓励先进和推进工作的原则,对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市属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据了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年度考核、基础建设及培训调研等。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表彰资格和相关责任人表彰资格。 考核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抽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所属事业单位人数多少,将市直部门分成50人以下、50人至200人以下、200人以上三组,各组分别评出一类单位、二类单位、三类单位或一票否决单位。对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文表彰;被确定为市直三类单位或一票否决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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