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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初升高”加分开始审核
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女孩加5分
  •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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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7日讯(记者 杨霄) 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开始,文件规定,“为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以下简称农村两女)总成绩加5分”。
  据悉,本次审核对象是指考生为枣庄户籍,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户籍,且参加枣庄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考试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考生父母双方户籍为非枣庄籍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据了解,各乡镇(街办)计生办要于5月10日前将审查程序、工作时间、地点和具体承办人等向社会公示,于5月18日前将初审结果报区(市)人口计生局。各区(市)人口计生局要于5月24日前将审定结果予以公示。市人口计生委于5月30日前将审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普通高中招生独生子女考生资格审查表时需携带独生子女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子女户口本、父母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信申报领取。普通高中招生两女考生资格审查时需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考生凭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父母子女户口本、父母一方的绝育证明、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女户证明信申报领取。
  表格流程包括领表、填写、交表。登记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7日,领取地点在考生母亲户籍地或计生档案管理地的乡镇、街办计生办,由乡镇(街办)、村(居)联合初审。5月19日至5月22日,乡镇、街办把《审查表》报区(市)人口计生局审定。5月24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会审,5月30日送市教育局。枣庄市教育局将确认结果反馈给学校,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各考点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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