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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审查不过关单位评优难通过
  • 2012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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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7日讯(通讯员 时均立 记者 李泳君) 7日,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枣庄市将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2011年度劳动保障监督审查,审查截止到6月15日,枣庄人社部门将对审查中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规的用人单位立案查处。
  据了解,本次活动书面审查的范围包括枣庄市行政区域内除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监督审查外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厅交检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用工备案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发放、合同签订、工时考勤制度等情况。
  据枣庄市人社局劳动相关人员介绍,本次审查凡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年度审查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同时依据枣庄市诚信单位评定的有关规定,在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时不予通过劳动保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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