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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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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 吕诺 贾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8日表示,“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警务室”并非强制规定,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商以后,由公安机关来决定。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提出“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邓海华8日表示,这只是卫生部在贯彻落实两部门通告时的一个具体的意见建议,具体设置与否、怎么设置,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公安部、卫生部4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害医疗机构的财产。邓海华说,此通告表明了政府对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态度,以及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他说,此通告不单是在为医生说话,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并且要按照医疗投诉管理的有关规定解决患者的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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