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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恶势力多次强收“保护费”
建筑工地因拿不出五十万才报警
  •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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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孙康)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高新分局联手打掉一黑恶犯罪团伙,抓获涉案成员7人。2009年以来,该团伙对在高新区承包建筑工程的外地人,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多次抢劫钱财。
  2009年8月,多年在济从事建筑工程的高某承接了高新区某小区的部分建筑工程。开工之际,工地上突然来了以张某为首的七八个“当地人”,气焰非常嚣张,要求高某交“保护费”,否则别想开工。
  为了能够顺利地完成工程,高某被迫到张某办公室谈判,随即受到张某等人殴打。张某从高某身上搜出4000元现金,又带其到ATM取款机取出2万元现金据为己有。
  2011年1月31日,高某刚刚在工程部结算完工程款准备回去给工人发年终工资,被早早等候的张某等人尾随。行至高新区省立医院东院区西门附近时,高某的轿车被逼停,随后其遭到张某等人殴打,被强行带至经十东路一民房内关押,强行索取现金8万元。高某早听说张系当地一霸,未敢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1月18日,又到了年终的工程款结算日,高某又接到张某的“催款”电话,此次所要的金额竟然是“五十万元”。此次的狮子大开口,高某无力承担,便走进了公安机关报了案。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高新分局侦查大队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展开调查,于3月28日将张某等4名主要涉案人员抓获。4月12日,庞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到公安机关投案。5月7日,民警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目前,张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只要是打着收取“保护费”名义进行敲诈的,均是刑事犯罪,希望受害人大胆检举揭发,挽回损失。举报电话:0531-82711110;邮箱:jinandahe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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