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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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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8日讯(记者 孙翔)8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成立后于近日首次发布旅游公报,通报一季度旅游投诉情况。根据公报,一季度共受理旅游投诉2件,取缔一家旅行社。 根据公报,第一季度,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共接到咨询求助电话28次,受理旅游投诉2件,投诉案件处结率100%,游客满意率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00余元。受理举报1件,联合工商部门取缔“黑社”1家。 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队长刘起告诉记者,监察支队根据一位市民的举报,联合坊子区旅游局、工商局查处了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明星旅行社”,经调查,该旅行社未取得任何资质许可,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组织宣传报价300元的“北京四日游”,即是通过低价招徕、欺诈逼迫游客购物消费等手段获取利益,游客参加这种“黑社”组织的旅游线路,非但得不到旅游享受,往往遭受一系列的权益损害和经济损失,人身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一季度投诉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旅行社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差,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引发游客不满。二是部分旅行社未使用规范旅游合同,合同不能按《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要求全部载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以及需要游客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十四项事项,为游客维权造成障碍。三是个别旅行社内部管理、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问题,处理问题急躁,服务态度不好,导致纠纷升级。 刘起告诉记者,今后监察工作将加大查处力度,不定期发布旅游质量公报,并对典型投诉进行重点分析,以警示潍坊全市旅游企业,提高旅行社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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