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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交车限30公里/小时
  •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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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8日讯(记者 王衍 见习记者 郭光普)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共汽车公司了解到,为保障行车安全和市民乘车方便,公交公司于4月底出台公交车限速规定,在市区道路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根据规定,所有公交线路公交车,在市区道路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每小时,郊区道路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区最高时速可提高到40公里/小时,郊区道路最高时速可提高到45公里/每小时。收车回场行驶速度参照以上限速规定,途中无特殊情况后车不得超越前车。运行速度的确定以信息调度中心的GPS的运营数据为准,超速给予报警提示音。
  “目前城区车辆复杂,不限速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公共汽车公司工会主席孙维健说,这个规定将作为常态规定一直实施下去,乘车途中市民如果发现车辆有超速行为可以拨打建议咨询电话2321111,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车辆限速实施以后会不会影响到线路的班次问题,孙维健对记者说,近期公交公司正在着手对班次影响较大的几条线路进行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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