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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出租车“换脸”又上路
一男子使用假车牌、私自更改车身颜色、非法营运被罚
  •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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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5月8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李世成) 喷上蓝漆,装上顶灯和计价器,再挂上假车牌,一辆旧车摇身一变就成了“威租公司的出租车”,并在威海城郊拉起了客。8日早上,这辆假冒出租车被交警查获,司机因使用伪造车牌、私自更改车身颜色的行为,车辆被暂扣,并被计12分、罚款2200元。此外,他还因非法营运面临交通部门的处罚。 
  8日6时40分许,一名出租车司机报警,称一辆长期干黑出租的轿车正停放在工友路附近的一个胡同内。交警五大队民警赶到后,发现了一辆“威租公司的出租车”,车牌号为“鲁KT9304”,但车牌明显是伪造的,司机姜某也不能出具行驶证,民警将车辆暂扣。在对该车检查时,民警还在车内发现了另一副开头为“鲁D”的车牌。 
  在交警五大队的停车场内,记者发现这辆假冒出租车的外观与一般出租车无异,不仅装有顶灯和计价器,车门上还喷有“威租”字样以及威租公司的电话。但拉开车门就会发现,车门处露出一圈红灰色的车漆。民警介绍说,“鲁KT”打头的车牌号为威海市的出租车专用号段,但在全市尚未有“鲁KT9304”这一号牌。 
  经民警查询,假冒出租车的发动机号与所查获的“鲁D”开头的号牌相符,该车原是一辆枣庄的出租车,红灰色,且已转为非营运车辆,明年4月份就该被强制报废。姜某辩解称,该车是他从网上花4.2万元买的,买车时就是现有外形。经民警进一步讯问,姜某才交代,该车是他在威海购置的旧车,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姜某几年前曾是威海某出租汽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在购置这辆车后,他索性将车“易容”成威海出租车的样子“重操旧业”。 
  根据我国《道路运输条例》,姜某非法营运的行为可由运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姜某和他的“李鬼”出租车。本报记者 陶相银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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