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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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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徐萌 通讯员 沙戈) 近日,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悉,2月22日,枣庄市经侦支队远赴安徽,在铁路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带回枣庄,并于当日将其羁押在看守所。 据了解,现年52岁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同时也是香港某某(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0年7月以来,周某某借峄城区政府招商引资之机,与峄城区政府签订LRD电子节能灯项目合作合同,并注册成立了山东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某某任法定代表人。 然而,周某某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的情况下,于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份,借助峄城区政府按合同提供其使用的厂房和土地,以山东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等工程为标的物对外进行招标,并给多家投标单位发了中标通知书,收取施工单位招标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共计405万元。这些钱用于山东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资发放、个人吃喝消费、偿还欠款等。 2011年3月,峄城区人民政府因周某某未按合同约定投资,单方终止合作合同,并将厂房收回。4月份,周某某就逃离了峄城,不再与施工单位联系,而且大部分施工保证金也没有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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