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省钱,出租车拒开空调
运管处:温度28℃以上,乘客有要求,须开空调
  • 2012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5月9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8日中午,一市民拨打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她乘坐出租车时要求开空调,但被车主拒绝。记者从淄博市运管处出租科了解到,如果气温达到28度以上,司机不得拒绝乘客开空调的要求,也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8日中午,记者接到了市民投诉电话。崔女士告诉记者,她刚从济南坐客车回到淄博,由于行李太多,天气炎热,一上出租车就要求司机开空调,但司机却只是打开车窗户,并拒绝开空调。“乘坐出租车就是为了快捷舒适,夏天这么热,要求开空调应该合情合理吧!”崔女士对记者说道。
  记者采访了多位出租车司机,司机于师傅说,现在天又不是很热,打开窗户就可以,开空调还要增加一部分费用,平常开车是2.5元/公里,开空调的话,每公里要多花5分钱,按照一天300公里计算,一个月就要多花450元左右。
  “顾客要求开空调,额外费用应该算谁的?”另一位司机师傅说,有的顾客怕热,气温不是很高就要求开空调,这部分费用应该由乘客和司机共同承担。但也有司机师傅对此比较坦然,只要顾客有要求,就会打开空调,就是担心时间过长不利于身体健康。
  据淄博市运管处出租科介绍,运管处对于出租车开空调有严格规定,冬天气温低于12度、夏天气温高于28度,顾客提出相关要求时,车主必须打开空调,也不能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