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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还债
从复印部编合同骗走近百万元
  • 2012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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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给朋友借钱,男子李某欠下了20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仅有十万元股份、身为小股东的李某又伪造了盐场的盐滩承包合同,以合同为抵押,从另外四名朋友那里骗走现金近百万。5月10日,记者从滨海公安分局了解到,在骗局被戳穿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嫌犯正在接受讯问。
1万元好处钓走30万
  滨海开发区的孙先生自己承包了一个盐场,平时利润不小。同时,在同一个圈子里,他也认识不少做盐场生意的朋友。其中,39岁的李某就是孙先生在酒桌上认识的朋友,两人经常一起喝酒、聊天,关系不错。李某自称在寿光市侯镇甫刘村承包了一个盐场。
  2011年11月份的一天,李某突然找到孙先生,声称自己要扩大盐滩的经营范围,但是手头资金周转不开,继续借30万元。李某承诺,借30万元使用十天,到时候还他31万。
  30万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孙先生并没有当场答应。李某为了让其放心,表示可以将自己盐场的承包合同抵押给他,并且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伪造的承包合同。
  孙先生这才放了心,让李某写下了为期10天、31万元的欠条后,就给李某的银行卡打去了30万元。
  就在借钱的第二天,孙先生拿着合同去了甫刘村,找到了当地一个朋友。但是对方告诉孙先生,村里并没有这个合同。
  孙先生得知这个情况后,立即打电话让李某还钱。李某当场答应的好好的,每次都说好明天或者后天还钱,总是一直往后拖。期间,李某被追债追的紧了,曾经还过两万元。
  后来,李某声称盐场里面还有一个3000斤的盐坨没卖,可以给孙先生抵债,但是同样迟迟不见动静。孙先生询问之后,才知道盐坨也不是李某的。
做份假合同仅花100元
  后来,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孙先生听说李某根本就没有盐滩和盐坨,而且很多朋友都被李某利用相同的手段骗了钱。
  2012年4月份,看到剩下的28万元借款实在要不回来,万般无奈之下,孙先生选择了到滨海公安分局报案。滨海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李某闻风而逃。4月22日,李某被列为网上逃犯。刑警大队民警通过多种手段,收集信息,同时到李某家中,劝道李某的家属。5月6日,李某到滨海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原来,侯镇甫刘村的盐场确实存在,但是却并不在李某的名下。李某仅仅有这个盐场10万元的股份和一份盐场的盐滩承包合同复印件。对于动辄数百万元的盐场来说,10万元股份只是极小的一部分。
  而李某正是拿着这份承包合同复印件,到了滨海区瀚海复印部,指示复印部的工作人员将盐滩承包合同的内容,按照以前那份盐滩承包合同的内容做了更改,并伪造了当地村委的印章电子版,然后加到了合同上面一起打印出来。也就是说,这份合同从头到尾都是电脑制作。
  这份伪造的合同,李某总共分两次制作了九份,每次的制作费用为100元。

替人还债难挡利滚利
  在审讯的过程中,李某供述,他利用伪造的承包合同欺骗的并不仅仅是孙先生一个人。2010年11月底至2011年6月中旬,李某利用盐滩承包合同诈骗了滨海开发区的王先生三人分别为42万、19万和7万元。加上孙先生被骗的28万元,总涉案价值近百万元。
  而李某借钱的借口可谓花样百出。2011年3月初,李某给另外一个朋友王先生打电话,说自己的大车出了车祸,要借13万元。李某到王先生的公司拿了11万元的现金和存单,并且打了一张13万元的欠条。见借钱这么容易,李某又以买新车没钱等借口,陆陆续续向王先生借了不少钱。
  有借无还,王先生就将李某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李某当时并没有能力还钱,只好又故技重施,写下一份欠条,并且用伪造的盐滩承包合同作为抵押。其余几起诈骗案,同样是以盐滩承包合同作为抵押。
  李某原本是滨海开发区海化公司的职工,对外声称自己承包盐滩。2010年11月底,李某的朋友单某要用钱,但是到处借钱借不到,只好找到了李某,以李某的名义借了20万元的个人贷款。利滚利之后利息越来越高,而单某却迟迟还不上钱,债主就找到了李某。李某为了还债,这才上演了假合同骗钱的闹剧。
  5月10日,记者从滨海公安分局获悉,目前嫌犯李某已经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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