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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升高,食物中毒风险增加
聊城市药监局发布防食物中毒预警
  • 2012年05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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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10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 进入5月份以来,气温迅速升高,各种致病微生物容易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加大。为防餐饮食物中毒,10日聊城市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称,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以及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为避免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当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食品,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的食品,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
  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市民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原则上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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