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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成“招生代理”各项评优与“业绩”挂钩
“污点”学生招生3人可“洗白”
  • 2012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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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栏内展示了13名留校工作的优秀学生,均在招生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见习记者 娄士强 摄
  5月8日下午,约400名各级招生工作主管参加了“招生誓师大会”。       学生供图
    文/见习记者 娄士强 张亚楠
  近日,济南一民办高校掀起招生总动员,不少学生成为该校招生代理,每人要完成1—2人的招生指标,招生“业绩”与奖助学金等评优活动挂钩,甚至可以申请学校的免考,而且,受过处分的,招生3人以上,还可以申请撤销处分。校方称招生是学生社会实践的一部分。
七成学生选择“招生代理” 少数去企实习“不想骗人”
  5月11日下午,该民办高校工商管理学院的学生小王告诉本报记者,最近他们接到了学校通知,5月20日左右开始放假,参加为期三个月的社会实践。学校给学生们两个选择:要么为学校招生,要么参与企业实习。
  下达通知时辅导员“提醒”同学们,企业实习工作非常辛苦,每个月学生能够拿到手里的工资只有600元;而参与招生的学生,每招一名学生,学校将给予500元的奖励,招生成绩优异的,还能在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
  小王告诉记者,根据同学们过去“企业实习”的经历,的确如老师所说不仅工作辛苦,而且工资难发。所以,尽管参与学校招生要完成至少招一个人的硬指标,而且按照协议规定,“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学生)自行承担”,“在招生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自行承担”,但在权衡利弊之后,小王班里有70多人签了招生协议,占全班总人数的七成左右。
  汽车工程学院的小李是少数选择了企业实习的学生之一,他不参与招生的原因是“不想骗人”。小李告诉记者,自己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到这所学校的,“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条件,跟招生简章上说得差太多了,我不想骗别的学生来。”
  小李还告诉记者,他们学院一起上自习的四个班级共200人左右,绝大多数选择了去招生,“我们四个班一起上晚自习,有什么事一起听老师公布。”
3700人分赴各省招生 誓师完成4000人指标
  5月11日中午12点左右,记者来到了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内的这所民办高校。
  在校园内记者见到了大二学生李晓明(化名),他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是一名县级主管。他告诉记者,招生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山东省内,招生人员设立省、市、县三级主管的管理模式,省和市级主管多由老师担任,县级主管多由学生担任,一名县级主管负责10名到20名不等的散招人员。
  据李晓明介绍,5月8日下午学校在报告厅召开了“2012年招生誓师大会”,大约400名各级主管都参加了。在大会上,县、市主管还在台下签署了责任状,省级主管则要走到台上签责任状,并当场作出“保证完成××省招生计划”的宣誓。
  在这次大会上李晓明了解到,已经有大约3700名学生签订了招生协议,占大一、大二学生总数(大三学生陆续毕业离校,不参与招生)的六成左右,但是记者无法对此进行核实。根据协议要求,每名学生要招到1到2人,总共要完成4000人的招生计划。
招生业绩与评优挂钩 受过处分可申请撤销
  记者从该校汽车工程学院学生手里拿到一份该学院《关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工作的业绩评定及奖励办法》,学生说这份文档是辅导员传到学院QQ群里的。记者看到文件制定于3月份,第一句话就是“学院将招生工作纳入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范畴”。
  文件把学生招生称作社会实践,每个学生的招生人数称为社会实践“业绩”,并用大量篇幅列举了多项“业绩”奖励办法。
  根据文件,“业绩”突出的,期末考试“可给予特殊加分照顾”,“业绩”非常优秀的甚至可以申请免考。“业绩”好了,不仅考试不用愁,还可获得几千元不等的奖助学金,评优、入党、学生会主席职务的推选资格也都优先考虑。
  “个人业绩为0-2人者,可获得助学金额度至少为2000元,3-5人者,可获得助学金额度最少为3000元,6-8人者,可获得助学金额度至少为4000元,9人及以上者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分别为5000元、6000元、8000元。”业绩和奖助学金的挂钩被这样明确列出。
  关键是其中还有学生“应该本着感恩学校、回报学校、爱护学校的心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且“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获得的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这让往年已经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也如坐针毡,对于这种为学校招生的社会实践不敢不重视。
  有意思的是,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可以拿招生“业绩”洗刷“污迹”:“受过处分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业绩在3人以上的,可以申请学院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撤销处分。”
招生有钱途也有前途 业绩好还可留校工作
  在校园西部的一条南北路上,并排摆放着三个宣传栏展示了“招生工作”在这所学校的特殊地位。无论是奖助学金的发放,还是各项荣誉的评定,甚至是留校工作的机会,都与名为“社会实践”的招生工作息息相关。
  最北端的宣传栏展示的是一份“参与暑期社会实践荣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名单显示有300多名来自各个学院的学生获得了1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备注一栏中则是“招生业绩×人”或“招生业绩突出”。
  中间的一个宣传栏则公布了获得留校工作机会的13名同学,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在招生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公告显示,这13位同学目前在人事部、招生办、总务处、学生处以及各个学院工作,其中的5名同学连续两年参与招生,3名同学连续三年参与。
  最南端的宣传栏着重展示了三名“2011暑期招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风采,他们在招生工作中都曾经做过市级主管,实践经历就是取得过优异的“业绩”。在三个人的照片下面,用长长的文字列举着他们所获得的各类荣誉。
校方称是“社会实践” 否认业绩与评优挂钩
  记者致电校方,咨询强制招生一事。负责宣传的刘先生说,学校不存在强制招生,所谓招生是社会实践的一部分,而社会实践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
  刘先生说,社会实践是从5月20日到6月18日,大一、大二的学生参加,为期一个月,并非学生所说的为期三个月。社会实践主要内容是“到企业去上班”,不愿去企业上班的学生可以选择给学校招生。
  刘先生告诉记者,实际上选择招生的学生人数不多,据估计,大概有10%。招生没有指标要求,也不存在招生业绩与奖助学金、评优、入党挂钩的情况。学生奖助学金、评优、入党“要看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而“综合素质测评与招生业绩没有直接关系”。
  刘先生还介绍说,外出招生的学生一个月会有600元到800元的补助,招生完成之后,学校还会按“社会实践”优秀、良好的等级发放不同数额的奖励,奖励不是只跟招生业绩挂钩,除了业绩还要看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社会调研报告的价值。他还表示,招生其实是一种社会调研,比如说“调研中学生的专业意向,学生、家长对高职院校的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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