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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十佳人民警察开评
本报联合聊城市公安局推出30名候选人
  • 2012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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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14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王金梅 付延涛) 5月14日下午,聊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市开展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向社会进行通报。本报联合聊城市公安局推出30名“十佳”民警候选人,将经过群众投票推选、评委推选,最终评出“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
  聊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占军介绍,在全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旨在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尊重、信任和支持。从4月初开始,经过各单位层层选拔、推荐和严格的考核公示,从全市3600余名民警中确定了30名战斗在基层一线、工作成绩突出、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民警作为“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候选人。
  据了解,此次评选分为群众投票推选和评委推选两个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为集中投票时间,可通过网络投票、手机短信投票和电话投票。 
  大众网将设置聊城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网上投票专页(tp.dzwww.com/zhuanti/lcrmjc/),刊载候选人事迹,进行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票,每次投票必须输入投票人身份证号,每个身份证限参与1次投票(投票者年龄为18—70岁聊城居民),每次投票选择5-10名候选人。公安民警可登录聊城公安信息网网站参与投票。 
  手机短信投票需编辑候选人编号,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发送到10628787,每个手机号码限投15票,如超出则本号码投票将清零。电话投票方式中,联通固定电话和手机用户拨打16893297,按语音提示,输入候选人编号进行投票,每个号码限投50票。 
  在组织评委推选阶段,将邀请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全市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议,组委会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报局党委研究,确定10名民警当选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对其他候选人分别授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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