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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交房两年多拒付违约金 |
| 运河人家小区开发商让一些业主很窝心,而且现在还没给购房合同 | |
- 2012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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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5月14日讯(记者 张召旭)约定2009年1月交房,2011年9月才拿到新房钥匙,开发商拒绝赔付违约金。不仅如此,到现在还没有购房合同,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14日,市民吴女士等人致电本报,反映自己买房遇到的窝心事。 吴女士说,她2006年在聊城一中北邻的运河人家小区3号楼认购了一套房子,并交了6万元定金,开发商鲁昌房产公司当时承诺2009年1月份交房。“当时是2830元/㎡买的房子,2007年我就把剩余房款一次性交齐了。” 同样认购运河人家3号楼的王先生说,交齐房款以后,到了约定交房日期,房子却还没有动静,他们曾多次找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表示一定会把房子盖起来。“先建的3号楼,4号楼开工比较晚,可4号楼却比我们3号楼先交工。”王先生说,他们一直到2011年9月份才拿到新房钥匙。此时,距离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去了两年零八个月。王先生说,虽说拿到了新房钥匙,可他们一直没有购房合同,而且开发商也没有要赔付违约金的意思。“没有购房合同我们就不能迁户口,当时在这里买房为的就是孩子上学方便。” “4号楼也延期交房了,但是开发商向4号楼业主赔付了违约金,我们3号楼却一直没有动静。”吴女士说,他们多次找过开发商,可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解决。5月8日,一次性交付全款的吴女士等4人找到了开发商法人代表赵经理,赵经理表示会安排工作人员解决此事。“赵经理让我们找肖经理,肖经理当时表示12日会集体研究一下此事。”吴女士说,12日她给肖经理打了个电话,咨询赔付违约金的事情,肖经理表示“4号楼的违约金给了就给了,3号楼的不给了。”至于原因,则是房子盖起来的时候工人工资、材料等都有所涨价,开发商赔钱了,所以就不再赔付违约金了,而且交房时,业主也没要求赔付违约金。 14日,吴女士等4人再次来到市财政局找赵经理,赵经理表示,鲁昌房产公司现在已不归市财政局管理,交给了国资委,去年还换了法人,所以想要解决此事就应该找肖经理。 14日上午,记者跟随吴女士等人来到鲁昌房产公司,公司法人肖经理在外出差。办公室主任国先生说,他们已经和赵经理沟通过,先安排财务人员核算一下吴女士等4人的违约金,等肖经理回来以后再解决此事。至于购房合同的事情,等违约金一事解决完以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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