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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的是绿地咋盖起高层
业主感觉被欺骗,规划局表示小区经统一审批,设计符合要求
  • 2012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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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盘模型显示,付先生所指的1号楼前并没有建筑物。 本报记者 焦守广 摄
  1号楼南侧这栋高层接近完工。   本报记者 焦守广 摄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焦守广) 14日,聊城市民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湖南路龙湾小区买了套房子,当时开发商宣传册上楼南面画的是绿地,可后来竟然建起了一栋18层高楼。两栋楼间距很短,严重影响室内采光。聊城市规划局一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经统一审批,设计符合要求,可能是开发商虚假宣传。 
  14日上午,记者来到湖南路与运河交界处的龙湾小区建筑工地,楼房还未完工,工人正在忙着施工。在付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南门,这里矗立着一块示意牌,上面贴着新东方·龙湾小区规划定位图、效果图和数张建设工程许可证。
  付先生买的是1号楼,共11层,位于小区东南角。从效果图上看,楼南是一片绿地。而记者在现场看到,1号楼南侧已经建起一栋18层的高楼。 
  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龙湾村回迁村民,小区从2010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刚开始他主要看中了1号楼楼前的这块绿地,再加上家里有老人,觉得方便,就选择了1楼。“当时我仔细看了效果图,卖楼的也说楼前后是绿地,因为通风好、采光好,我才选的1号楼。”付先生说。 
  回迁户郭先生同样选了一号楼,他说,他们现在在站前街租房住,由于距离远,平时很少过来。2011年10月份,他突然发现楼前这块绿地盖起了楼,后来越盖越高,一直盖到了18层。“不光通风不好,还影响采光,厕所白天都是黑的。我量过,两栋楼距离也就29米左右。这么近能不受影响吗?”
  记者采访发现,3号楼与1号楼一样,采光也受到了南边这栋高层的影响。不少购房者一提这事儿,满肚子气。“明明给我们说的这里是绿地,结果后来竟盖上了楼,而且没有给出任何通知和说明,我感觉受到了欺骗。”3号楼一名购房者说。
  小区开发商聊城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领导不在,他无法答复该绿地盖楼问题。
  聊城市规划局龙姓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在2010年8月份经规划局统一审批,手续齐全,并且符合设计要求。他拿出新东方·龙湾小区的日照分析图表,上面标着1号楼与后来盖的这栋高层相距32.5米,该负责人说,这个距离是经过精密测算得出。如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无法通过审批。 
  “绿地属另一家公司开发,可能开发商没按实际宣传。”该负责人表示,这块地就算不属于龙湾小区,开发商也应该在销售时特别注明。

宣传图纸同样 具有法律效力
  聊城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修东磊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商家楼房效果图和宣传图纸都算是一种要约,属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虽然没有写入合同中,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该开发商的做法已经涉及虚假宣传。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在商家出现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撤销或变更合同。 
  “假如已经交房,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经济赔偿。”修东磊认为,购房者没必要非解除合同。可以联合起来,通过相关监管部门,与开发商协商此事,争取合理的赔偿。如果实在不行,再走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开发商。 
    本报记者 焦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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