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郑青 王政萍) 今年3月,宋先生在五莲县某手机店购买了手机一部。次日,宋先生发现手机开机后白屏,无法正常使用,遂找到销售商要求退货。手机店销售人员要求宋先生提供购机收据和三包卡。 宋先生称购机时手机店并未向其提供三包卡,但手机店工作人员说购机时手机店都会为消费者提供购机收据和三包卡,并坚持无三包卡,手机店就不能给宋先生退货。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宋先生将手机店投诉到五莲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 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与手机店取得联系,希望手机店尽快派员到五莲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处理此投诉。3月23日,双方前来参加调解,经仔细了解,宋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经过12315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手机店联系厂家,为宋先生补齐三包凭证,并为宋先生更换新机。 五莲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介绍,许多消费者对移动电话三包规定并不是很熟悉,手机售后服务中心恶意违反三包规定或者故意隐瞒三包规定的情况并不少见。 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机时一定要向销售商要全相关凭证,当手机质量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查阅相关规定或向消协咨询,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