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餐具上套塑料袋就卫生了?
质监部门:塑料袋高温下会分解出有毒物质,尽量少用
  • 2012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枣庄5月14日讯(见习记者 李键) 很多市民为了方便,将热腾腾的包子、稀饭等食物用塑料袋装起来后带回家吃。市中区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长期食用非食品专用塑料袋盛装的食品,会对身体产生极大伤害。
  14日记者在枣庄大街小巷看到,很多的食品店老板将刚出锅还冒着热气的高温食物装进没有“QS”标志的食品袋里让顾客带走。记者注意到,一些塑料袋、食品袋都会被高温食品烫得皱在一起,而且会散发出一股怪味。
  14日早上,在市中区振兴路马路边买早点的王女士说:“就算知道塑料袋有毒也没办法。早上得赶时间去单位上班,没时间做早饭,在早餐店打包带走比较省事。”
  市民谢先生表示,他在一些路边摊吃饭时,会选择在餐具上套塑料袋。“很多小餐馆的卫生条件并不好,与其用没洗干净的碗,还不如套上塑料袋,这样更放心点。”谢先生说。
  据了解,还有一些市民在下班回家时,由于自己不愿意做饭,就从附近的小吃店买食物带回家吃。为了图个方便,他们不在意这样是不是有害健康。
  而有些市民则表示,他们从来不用塑料袋装食物。“听说塑料袋加热后会产生有害物质,所以我很少用。”在一家小吃店吃饭的张先生介绍,他知道塑料袋在高温下会产生有毒物质,对身体的危害性特别大,所以他从来不用塑料袋装热的食物。
  “非食品专用塑料袋在盛装高温食物后,本来无毒也会因为高温分解出有毒物质。”枣庄市市中区质监局郭主任介绍说,市面上使用的食品袋或保鲜膜外包装上应印有食品专用字样以及“QS”标志。长期食用非食品专用塑料袋盛装的食品,会对身体产生极大伤害。
  质监部门在此提醒市民,购买高温食品时,应尽量少用塑料袋,也提醒各大商家要使用食品塑料袋为消费者包装食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