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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发布
节能减排干部考核一票否决
  •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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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张萍) 15日,记者从日照市经信委获悉,日照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发布,节能减排工作将以工业、建筑节能为重点,狠抓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工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将与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挂钩,落实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规定。
  据悉,方案要求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日照市每年组织开展评价考核,加大问责力度,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落实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规定。对节能减排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个人和成果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的区县和企业,实行区域项目禁(限)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离任节能减排工作审计制度。
  方案中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把钢铁、石化、焦炭、水泥、电力、造纸、玻璃等高耗能行业作为重点管理和监控对象。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采用国内最先进技术工艺,必须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考虑产业链的延伸,必须达到同行业能耗和排污先进水平。
  同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品出口。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从源头上严把项目审查关,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贷款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准开工建设。
  另外,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产品和应进行能评、环评审查而未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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