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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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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5日讯(通讯员 刘旗飞 马兆磊 见习记者 刘涛) 12日下午,在渤海二十八路南头魏桥电厂附近,发生一起撞车肇事逃逸事故。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城区大队历时三天成功将此案破获。 5月12日15时左右,在渤海二十八路南头魏桥电厂附近,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了一辆三轮电动车后逃离。当时,现场只有一辆尾部受损的三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车主伤势严重,已经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肇事摩托车司机已经逃离。 西城交警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了一顶蓝色安全帽,民警推测这可能是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遗留在现场的,并由此判断此人可能是某电厂职工。 民警对这顶蓝色安全帽进行仔细观察,发现这顶蓝色安全帽的里侧贴有合格证,注有“生产日期:2012年4月13日”字样,合格证上还有用蓝色圆珠笔写的姓名,名字为吴某某。 民警在公安人口查询网上查询名叫“吴某某”的人员,由于同名的人员太多,民警通过地址筛选初步确定了四名滨州户籍的“吴某某”,并打印了他们的放大彩色照片,进行进一步的排查。 15日8时许,办案民警首先赶往事故现场附近的某电厂。进入厂区后,发现有人头戴有与事故现场遗留一样的安全帽。民警随即展开调查访问,经过几名工人辨认照片,得知其中一名“吴某某”是该电厂处理污水的一名临时工人。 民警迅速与吴某某取得联系,经过民警的再三寻问,吴某某承认了其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民警依法查扣了肇事车主吴某某的二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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