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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成扬尘治理有了“办法" |
| 《办法》将于本月26日正式实施,违规企业将被罚款 | |
-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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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5月15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刘丽萍) 今后,荣成扬尘污染行为有了管理办法,即《荣成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果环保部门发现建筑工地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将被限期整改甚至罚款。《办法》将于5月26日正式实施。 荣成市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植物栽种和养护、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等施工作业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了一定污染。 《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施工、房屋拆除作业、修缮装饰作业、道路与管线施工等扬尘污染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工程施工单位在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生活密集区、繁华区域等处施工时,其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应设置1.8米以上围挡;房屋拆除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挡,城区主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拆除工程应全封闭;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外露。 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含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市城乡建设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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