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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醉驾,缓刑变实刑
一男子自作自受换来两年牢狱生涯,同时被处一月拘役
  • 2012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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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17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卢曦) 缓刑期内居然还敢醉酒驾驶,济阳县一男子陈正(化名)如今后悔不已。他不仅因醉驾被处拘役一个月,之前犯罪被判的缓刑也被撤销转为实刑,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家住济阳县城正安路某小区的陈正,2010年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起诉至济阳县法院,鉴于陈正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判处陈正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2年1月,尚在缓刑期间的陈正与几个朋友在酒店喝完酒后,已经醉眼蒙眬的陈正出于侥幸心理,执意开车送朋友们去车站。当车辆行驶至新华书店附近时,陈正驾驶的车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此时,心存侥幸的陈正依然以为自己最多会因为危险驾驶被判处拘役几个月,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因此而被撤销缓刑,面临二年的牢狱生涯。
  2012年5月,济阳县法院对陈正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宣判,陈正在醉酒的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陈正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与原判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一个月,有期徒刑二年。
  听到判决结果的陈正一下子瘫坐在了被告椅上,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一时的侥幸心理,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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