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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保障房预登记范围扩容
登记范围扩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
  • 2012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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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赵伟) 17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市中心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以下简称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已拉开序幕,受理期限为2012年5月23日—6月5日。与往年相比,今年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登记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
  17日上午,莱山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培训会议举行,在此次会议上,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今年的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时间安排、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对象及条件、办理过程等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有几个变化。”该负责人称,今年将名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改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申报登记”改称“预登记”,避免“申报”二字与“申请”住房保障的概念混淆;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往登记范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含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今年登记范围扩大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上限提高到26542元,同时,毕业不满5年、且在预登记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新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此外,今年预登记与年度复核一并开展。”该负责人称,以往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配租(补贴)协议到期前单独进行复核,今年将预登记和年度复核结合起来,上年度没有登记入库的家庭参加预登记,上年度登记入库后没有保障和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参加年度复核。
  该负责人介绍,开展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是为符合条件、需要住房保障的家庭建立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也是申请各类住房保障的第一道程序。“根据烟台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只有通过预登记或年度复核的家庭,才具有申请住房保障的资格,才可以根据不同的住房保障类型和具体条件另行提出申请,或者继续享受住房保障。未经预登记和年度复核的家庭,不能申请住房保障。”
  据了解,18日上午,芝罘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工作培训会议将在华侨宾馆举行。今年预登记和年度复核受理期限为2012年5月23日—6月5日,共10个工作日,逾期当年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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