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箕山法庭迈进“三零”时代
□3年来,鄄城箕山法庭调解非诉纠纷269件,当事人都能自动履行,无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零上诉、零上访、零执行”的办案目标,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
  • 2012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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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朝阳接待来访群众。记者 崔如坤 摄
  本报鄄城5月20日讯(记者 崔如坤) “当时俺的问题很棘手,法庭十多天就解决啦!”17日,鄄城箕山镇大陈庄村民陈保书提起两年前箕山法庭为其解决砖窑厂纠纷一事,至今仍充满感激。三年来,箕山法庭共参与和指导群众调解非诉纠纷269件,当事人都能自动履行,无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零上诉、零上访、零执行”的办案目标。
  5月17日,在箕山法庭,陈保书及法官跟记者讲起砖窑厂纠纷。原来,几年前,箕山镇大陈庄村民陈保书在外乡一村庄承包了一座砖窑厂,经两年经营开始盈利。而该村村委会见陈保书赚了钱,欲收回砖窑。合同未到期,陈保书怎么会答应?不料该村将进出窑厂路破坏,阻止陈保书生产。无奈之下,陈保书找到乡里,乡领导也感到很棘手,最后解决纠纷的重任落在箕山法庭法官肩上。该法庭“出动”所有工作人员历时一周调查,十多天就做通双方工作,成功解决纠纷,陈保书承包的窑厂又能开始正常生产,“多亏了这些敬业的法官”,至今陈保书仍心存感激。
  17日,左营乡86岁的周徐氏在二儿子的搀扶下,来到箕山法庭咨询与三儿媳的财产纠纷问题,该庭庭长夏朝阳、副庭长王磊亲自接待解答,末了还亲自搀扶老人下楼。而这样与群众“亲密接触”的事例不胜枚举。去年,箕山法庭处理员池福祥处理了一婚姻财产纠纷案,根据证据判决被告女方退还原告男方1000元,而被告方却迟迟未履行,池福祥便多次到被告家中讲亲情、讲习俗、讲法律,最终,解开了败诉方当事人的法结、心结。当事人主动把款交上。当天,50多岁的池福祥又骑着摩托车赶了十多里路把钱送到原告手中,在原告家门口将钱交到原告当事人手中,一口水没喝就赶回单位。
  法庭工作人员办事作风的转变与庭长夏朝阳的细心不无关系。已在该庭工作七个年头的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把每一个案件都详细记录在“民事经济收结案件一览表”上,详细记录着办理所有案件的卷号、案由、经办人、原告被告、立案结案时间等。“起初汇报工作怕挨吵,就制作了这样一个表格,如今,能清楚当年办理了哪些案件,针对近期还没有完结的案件做相应的调解工作,发现未办结的就督促人员去办。”夏朝阳提出快送达,快审理,快判决等要求,使箕山法庭由考核倒数到先进法庭。
  另外,该法庭还先后在辖区内的大埝乡、左营乡、李进士堂镇设立3个诉讼服务站、12个联络点,聘请38名在村里德高望重、了解当地风土习俗、且具有解决基层矛盾经验的群众作为联络员,建立起法庭、诉讼服务站、联络点、联络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格局,及时把便民服务卡、诉讼流程须知等发放到联络员手里,便于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还推出电话立案、上门立案,把庭审开到村户,方便了老年及残疾当事人。
  3年来审结的案件,当事人无一人上诉、申诉或上访,自动履行率达到100%。正是由于这些成绩的取得,今年1月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箕山法庭二等功,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其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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