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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清查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地区将被挂牌督办 | |
- 2012年05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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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5月21日讯(记者 刘红杰) 近日,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全面清查全省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现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全省范围内所有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城市、城镇、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的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 检查内容包括:重点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违法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检查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同时,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等面源污染排放情况,以及采取的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排查整改工作不到位、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措施不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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