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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面向全国海选原创词曲 |
| 参加“海之蓝·日照美”大赛的获奖作者,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 |
-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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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张萍) “海之蓝·日照美”首届原创歌曲大赛现开始向全国征集原创歌曲了,只要您的作品是2011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歌词、歌曲,都可参与,选手最高还可获得5000元的奖金。 “海之蓝·日照美”首届原创歌曲大赛由中共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将用优美的歌曲赞颂日照、宣传日照,用飞扬的旋律描绘日照海洋特色新兴城市的美好前景,全力推动滨海文化名城建设。 参赛作品应为2011年1月1日之后创作的歌词、歌曲,词、曲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高远,以讴歌日照市改革发展的成就和变化为主线,由衷抒发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热爱日照的美好情感;乡土特色充分、民族风格鲜明、时代气息浓郁;形式多样、手法新颖、优美动听、易于传唱。 原创歌曲征集分为两个层面,即“歌词征集”和“曲谱”征集。“歌词征集”为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23日—7月1日;“曲谱征集”为第二阶段,时间为7月2日至9月30日。 参赛作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评审分初评与终评等两个层次。 据介绍,原创歌曲大奖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组委会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海之蓝·日照美”首届原创歌曲大奖赛获奖作品颁奖晚会,并现场颁发证书、奖金。 另外,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成果,严禁抄袭,因作品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产生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组委会拥有所有入选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及广播、电视、网络传播权;词、曲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所有参赛作品(含词、曲谱、CD)将不再退还,参赛者需自留底稿或备份。 参赛选手可将作品寄送至日照市北京路198号市文联办公室0441,邮箱:rzyinxie@163.com,详情可咨询电话:8781265。
青春记忆 又是一年毕业季,日照大学城的校园里已经开始弥漫毕业的气氛。 5月22日,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部分应届毕业生早早地穿上了学士服,在校园内合影留念。 本报记者 刘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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