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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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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刘真 张君) 5月19日晚,滨州市交警大队东城交警大队在市区黄河八路渤海十路路口查处一醉酒驾驶摩托车司机,经检测,驾驶员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55.8mg/100ml,这也是自去年5月1日“酒驾入刑”以来滨州市在市区查获的首例摩托车醉驾行为。 5月19日晚,东城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多处路口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当晚8时20分许,在黄八渤十路口执勤民警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晃晃悠悠沿渤海十路自南向北行驶,民警将其拦住接受检查。驾驶员四十多岁,满脸通红,嘴中酒气浓重。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260mg/100ml,已远远高于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当晚男子被带至医院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20日,检测结果显示,男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355.8mg/100ml。 22日下午,记者在东城区交警大队见到了今年47岁的市经济开发区里则办事处男子徐某。据徐某介绍,19日中午他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来到市区黄河七路渤海九路一家炒鸡店,并在当天傍晚与另外两名男子继续饮酒。饭后,两男子劝徐某不要再驾驶摩托车,被徐某拒绝,在行至将近黄八渤十路口时被民警查处。 目前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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