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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10挂鞭,被罚500元
  • 2012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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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5月23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徐冰) 23日,一家刚开业的饭店放了10挂鞭炮,被威海警方行政罚款500元,成为威海“禁鞭令”严格执行以来首个被罚者。
  22日11时30分许,威海市北沟派出所接到举报,一饭店门前燃放了大量鞭炮。民警查证,饭店当天开业时,经营者周某私自燃放了10挂鞭炮。根据相关规定,警方对周某做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2004年11月,威海市政府就出台了《威海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威海市公安局自4月份起开展了市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婚礼、庆典、商业活动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100元-500元的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10日-1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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