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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被评为全国文明燃香试点
  • 2012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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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23日讯(记者 邵艺谋) 23日,记者从泰山管委了解到,景区自4月15日禁止销售燃烧不合格、不规范燃香类产品以来,查禁下架不合格香产品30余万炷。近日,泰山景区被评为全国文明燃香试点单位。
  国家旅游局2009年确定10家全国文明燃香试点单位,今年新增30个全国文明燃香试点单位,泰山和千佛山成为此次山东省入选的2个景区。“此前游客在泰山燃烧高香,造成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泰山景区纪工委书记朱立辉说,也给一些游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泰山景区工商分局副局长王峰说,截至目前,景区工商局出动检查人员138次,检查经营业户121户,查禁下架不合格香产品30余万炷。“景区工商分局联合泰山区工商分局、岱岳区工商分局在火车站、汽车站、岱庙周边巡查,防止商贩销售不合格燃香,向生产燃香产品的外地城市工商部门发函,协调外地燃香生产厂家不再向泰安市场销售不合格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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