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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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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24日讯(记者 马辉) 为加快济宁服务业重点产业的推进,近日,市政府出台文件,确定对全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其中,包括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11项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济宁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共11项,包括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批零餐饮业、房地产业、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农村服务业等方面的协调推进制度。 在这一文件中明确,旅游产业方面,在把握全市旅游业的发展趋势下,积极推进旅游法规、旅游标准化、旅游规划编制等工作;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培育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载体,扶持旅游企业加快发展;协调有关方面,提升济宁市旅游总体策划的水平与质量,加强与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区域合作,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的建设。 房地产业方面,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完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鼓励开展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建设,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制度与住房供应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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