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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要安全,别忘看“脸色”
全市餐饮单位施行量化分级,安全级别将用“笑脸”标识
  • 2012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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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张凯 通讯员 李乐涛 刘静 王丹)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餐饮单位将用不同的“笑脸”来标识相应的安全等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此次量化和分级的范围为市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
  按照卫生状况,食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打分,量化和等级公示为动态评比,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承担重大活动保障。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省局统一规定的模板和格式制作公示牌。公示牌名称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规格为宽42厘米×高60厘米或宽60厘米×高90厘米,背景颜色蓝色。
  市民就餐时可以查看餐饮单位的“笑脸”标识,凡有“笑脸”标识的餐馆食品安全均有保证。对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或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食药监管部门将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张贴“整改中”字样。
  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按照《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执行。量化等级为B、C的,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本次检查动态等级”标识处张贴“待评定”字样。满3个月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照标准进行首次动态等级评定,并于1个月内完成。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工作启动后,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检查评定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等级评定结果,同时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监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动态等级公示。本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到2013年年底完成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对的量化分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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