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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经适房开始申请
申请人收入标准提高5000元
  • 2012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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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4日讯(见习记者 焦健 通讯员 张杰 王晓东) 24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房管处了解到,5月28日起,高新区2012年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证开始报名了。
  今年经济适用房采取分散受理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四宝山办事处8305室登记申请,办理《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
  此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的申请人条件为:必须具有高新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在淄博市居住满1年以上;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22580.4元,单身家庭(未婚、离异、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者需年满28周岁。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
  据介绍,今年设定的申请家庭人均年度收入标准与去年的17427元相比,提高了515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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